鹽湖股份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792 證券簡稱:*ST鹽湖 公告編號:2021-023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14:30
2.召開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勝利路19號鹽湖海潤酒店5樓502會議室
3.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八屆董事會、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贠紅衛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代理人)共26人,代表股份3,565,846,20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5.6346%。其中: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413,706,911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4.4278%;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股東共16人,代表股份1,152,139,294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1.2068%;
3.通過現場和網絡參加本次會議的中小投資者共19人,代表股份475,709,38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7561%;
公司部分融資融券類股東出席了會議。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律師出席了會議。
三、議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以現場書面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于與青海匯信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子公司關聯交易的議案;
1.01關于收購元品化工、鹽湖鎂業應急救援中心必要資產;
1.02關于將公司的SAP/ERP系統轉讓給鹽湖鎂業;
2.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3.關于向間接控股子公司藍科鋰業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4.關于向控股子公司四川鹽湖化工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四、議案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對各項議案的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序號 |
議案名稱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表決結果 |
|||||||||||||
股數/票數 |
比例 |
股數/票數 |
比例 |
股數/票數 |
比例 |
|||||||||||||
1.01 |
關于收購元品化工、鹽湖鎂業應急救援中心必要資產 |
3,391,664,466 |
95.1153% |
13,900 |
0.0004% |
174,167,839 |
4.8843% |
通過 |
||||||||||
1.02 |
關于將公司的SAP/ERP系統轉讓給鹽湖鎂業 |
3,391,664,966 |
95.1153% |
627,777 |
0.0176% |
173,553,462 |
4.8671% |
通過 |
||||||||||
2.00 |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
3,565,831,505 |
99.9996% |
14,700 |
0.0004% |
0 |
0.0000% |
通過 |
||||||||||
3.00 |
關于向間接控股子公司藍科鋰業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
3,565,841,205 |
99.9999% |
5,000 |
0.0001% |
0 |
0.0000% |
通過 |
||||||||||
4.00 |
關于向控股子公司四川鹽湖化工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
3,565,226,828 |
99.9826% |
5,000 |
0.0001% |
614,377 |
0.0172% |
通過 |
其中,中小投資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對上述議案的表決結果如下:
序號 |
議案名稱 |
同意 |
反對 |
棄權 |
表決結果 |
||||||||||
股數/票數 |
比例 |
股數/票數 |
比例 |
股數/票數 |
比例 |
||||||||||
1.01 |
關于收購元品化工、鹽湖鎂業應急救援中心必要資產 |
301,527,646 |
63.3848% |
13,900 |
0.0029% |
174,167,839 |
36.6122% |
通過 |
|||||||
1.02 |
關于將公司的SAP/ERP系統轉讓給鹽湖鎂業 |
301,528,146 |
63.3849% |
627,777 |
0.1320% |
173,553,462 |
36.4831% |
通過 |
|||||||
2.00 |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
475,694,685 |
99.9969% |
14,700 |
0.0031% |
0 |
0.0000% |
通過 |
|||||||
3.00 |
關于向間接控股子公司藍科鋰業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
475,704,385 |
99.9989% |
5,000 |
0.0011% |
0 |
0.0000% |
通過 |
|||||||
4.00 |
關于向控股子公司四川鹽湖化工提供貸款擔保的議案 |
475,090,008 |
99.8698% |
5,000 |
0.0011% |
614,377 |
0.1291% |
通過 |
五、會議律師見證情況
(一)律師事務所名稱:青海競帆律師事務所
(二)律師姓名:王正文、崔金艷
(三)結論性意見: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