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792 證券簡稱:鹽湖股份 公告編號:2022-03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隨著公司經營效益持續提升,現金流不斷改善。為能更好利用閑置資金提高收益,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計劃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2022年度擬以25億元閑置自有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包括關聯方理財產品),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具體情況如下:
一、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概述
1、投資額度及期限
公司擬以25億元的自有資金,滾動購買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及期限內,資金可以循環使用。授權期限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
2、投資品種
公司擬增加使用暫時閑置自有資金在銀行、證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機構投資安全性較高、流動性較好,且單項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各種存款、理財產品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等,該等投資產品不得用于質押。
本項投資資金可根據市場變動情況,適時購買非關聯方、或與公司有關聯交易業務的股東方的理財產品。(關聯方包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市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青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分行。)
3、資金來源
上述擬用于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為公司的自有資金,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當購買理財產品金額達到披露標準后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授權事宜
因理財產品的時效性較強,為提高效率,提請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額度范圍內具體負責實施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公司對資金的分階段、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運營資金的使用情況,靈活配置閑置自有資金,適時購買流動性較好、短期的理財產品,選擇合格專業理財機構作為受托方、選擇委托理財產品品種,確定委托理財金額、期間,簽署相關合同及協議等。
5、審議程序
本事項經公司八屆十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相關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獨立董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本次投資構成關聯交易,關聯股東需回避表決。
本事項不屬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重組上市,不需經有關部門批準。
二、關聯人和關聯關系介紹
(一)關聯人介紹
1.公司名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強
注冊資本:800,000 萬元
經營范圍:本外幣業務:資金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有價證券信托;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購并及項目融資、公司理財、財務顧問等業務;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辦理居間、咨詢、資信調查等業務; 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以存放同業、拆放同業、貸款、租賃、投資方式運用固有財產;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從事同業拆借;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 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2.公司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負責人:博來
經營范圍:許可該機構經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定批準的業務,經營范圍以批準文件所列的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公司名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負責人:胡衛華
經營范圍: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辦理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總行授權的外匯借款;總行授權外匯擔保;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總行授權的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和見證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貴金屬買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4.公司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負責人:趙翀
經營范圍: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辦理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銷售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 保險業務;經中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總行授權的外匯擔保;資信調查、咨詢和見證業務。
5.公司名稱:青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錦軍
注冊資本:243,512萬元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業務;辦理地方財政信用周轉使用資金的委 托存款業務;銀行卡業務;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結匯、售匯、國庫代理業務;基金銷售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以上經營范圍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公司名稱:國家開發銀行
法定代表人:趙歡
注冊資本:42,124,836.5382 萬元
經營范圍: 吸收對公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委托貸款;依托中小金融機構發放轉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和其他有價證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信用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信用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辦理結匯、售匯業務;開展自營和代客衍生品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資產管理業務;資產證券化業務;顧問咨詢;海外分支機構在開發銀行授權范圍內經營當地法律許可的銀行業務;子行(子公司)依法開展投資和投資管理、證券、金融租賃、銀行、資產管理等業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7.公司名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負責人:李開貞
經營范圍:吸收公眾存款;辦理匯兌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款項;代理發行、兌付政府債券;代理買賣外匯;代理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他金 融機構特定業務;辦理協議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提供個人存款證明 服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辦理網上銀行業務;從事銀團貸款業務;辦理小額貸款 業務;辦理基金代銷業務;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從事同行業折借。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8.公司名稱: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負責人:田繼敏
經營范圍: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辦理票據貼現;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銷售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企業年金業務、常年財務顧問業務、證券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業務;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總行授權的外匯擔保;結匯、售匯;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監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二)與上市公司的關聯關系
關聯方名稱 |
關聯關系說明 |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 |
為公司第二大股東中國中化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控股子公司,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6.3.3條規定,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與公司股東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同屬于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業,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6.3.3條規定,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
國家開發銀行 |
為公司股東,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6.3.3條規定,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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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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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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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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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銀行及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均為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6.3.3規定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
(三)關聯方最近一期財務數據(萬元)
序號 |
關聯方 |
總資產 |
凈資產 |
營業收入 |
凈利潤 |
備注 |
1 |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 |
2,028,321.78 |
1,992,178.84 |
189,357.19 |
172,881.03 |
截止2021年11月30日 |
2 |
工商銀行青海省分行 |
8,973,095.53 |
114,729.87 |
190,542.50 |
71,052.00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
3 |
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 |
11,737,693.36 |
719,112.48 |
809,449.2 |
718,874.10 |
截止2021年11月30日 |
4 |
中國銀行青海省分行 |
6,007,141.05 |
555,379.88 |
697,889.41 |
537.493.42 |
截止2021年9月30日 |
5 |
青海銀行 |
10,103,005.36 |
958,769.18 |
405,133.85 |
54,961.34 |
截止2021年11月30日 |
6 |
國開行 |
1,710,357,500.00 |
148,059,200.00 |
17,325,300.00 |
11,881,600.00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
7 |
郵政銀行青海分行 |
4,033,432.52 |
860,629.24 |
78,744.71 |
9,682.73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 |
8 |
農業銀行青海省分行 |
10,579,421.73 |
428,084.03 |
676,723.81 |
424,127.10 |
截止2021年9月30日 |
三、交易的主要內容
交易類別 |
交易內容 |
委托機構 |
交易金額 |
購買理財產品 |
安全性較高、流動性較好,且單項產品的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各種存款、理財產品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
選擇資信狀況、財務狀況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 及盈利能力強的合格專業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關聯方包括: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青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不超過25億元人民幣 |
四、本次關聯交易的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基于“規范運作、防范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全年以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自有資金的額度購買理財產品。
以公司現有的存量資金狀況及合理預計本年度正常經營現金流,本年度購買理財資金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周轉需要,不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進而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保障股東利益。
五、截止本次投資理財計劃前十二個月內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于2021年3月29日召開了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于2021年4月28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臨時)會議,于2021年6月17日召開了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交易的議案》。2022年1月1日至今,公司在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托有限公司購買的信托理財產品本金余額2億元、在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分行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本金余額2.5億元、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格爾木支行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本金余額0.5億元。
六、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會在審議公司八屆十四次董事會《關于增加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交易的議案》之前取得了我們的事前認可。隨著公司的經營效益持續提升,現金流不斷改善。公司利用閑置資金提高收益,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我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自有閑置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理財產品(包括關聯方理財產品),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并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負責實施相關事宜。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七、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鹽湖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交易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利用閑置資金提高收益,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沒有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暨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
八、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1、雖然投資產品屬于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不排除該項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2、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資的實際收益不可預期;
3、工作人員的操作和監控風險。
(二)采取措施
1、公司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資金運作能力強的金融機構所發行的產品,投資產品則須滿足流動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2、公司將實時分析和跟蹤產品的凈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4、資金使用情況由公司內審部門進行日常監督。
5、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